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月28日前报名
日期:2023-02-22  作者:艾克巴尔 来源:信息工程学院  浏览量:41

根据工作需要,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3名(劳务派遣性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相关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应聘人员);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疾病或残疾)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8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因法院工作需要,需经常夜间值班、凌晨加班,需男性报名;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身高在1.70米以上;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无残疾、无色盲、面部和手臂着短袖服装裸露部分无纹身,颈部以上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五)在部队服役期间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或担任过班长的退伍军人优先聘用;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体能、心理素质测评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者优先聘用;

(六)愿意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含试用期);

(七)因工作需要可能会安排至我院派出法庭(离市区较远),且因工作需要会被抽(借)调相关单位,需服从组织相关安排。

 

薪酬待遇

(一)3500元/月(含个人社保),转正后每年增加工龄津贴50元,十年封顶;

(二)福利:试岗期间提供免费早餐、午餐,上、下班通勤车。签订劳动合同后,缴纳社保(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一寸底色不限证件照一张

(二)招聘考试方法及程序

1.法警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分为:

1)1000米跑;

2)俯卧撑;

3)4×10米折返跑;

4)引体向。

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身体素质和体能水平。

2.面试。主要测评招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考察和体检。对拟被招聘对象本人及家庭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选自行承担)

4.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可依体能测试和面试结果进行递补。

5.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由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中路120号,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2号楼311室政治部;联系人:李璇,电话:0991—3300801。

转自:https://mp.weixin.qq.com/s/hlkkmUQeXak7o5Jfz-Uzwg

 

 

撰稿:艾克巴尔

审稿:权    赫